关于做好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字[2004]2号
各学院、基础部及有关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04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为了便于学校提前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草案)(见附件一)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办法》的要求准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有关的文件(附件二及三)。请各单位于2004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交到我校科研处办公室,办公地点:D407 联系人:姚明珠联系电话:60751770),现将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设市级一等奖和市级二等奖。
二、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推荐市级奖必须从校级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北京市教委按限额评审,认定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同时按教育部下达的限额,从市级一等奖中推荐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三、申报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所提交的材料:
1、《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3份)。《推荐书》格式与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相同,电子表格可以从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站(www.jxcg.edu.cn)下载,书面格式见附件二《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应按附件三《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的要求填报。
2、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字,一式3份),同时上交电子版的软盘一张。
3、上报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和然后存档。
四、我校将于11月初组织有关的专家进行校内评定,评出校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将给予奖励。然后将评出的校级一等奖上报北京市教委,申请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对于我校获得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与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完成人将给予重奖。
北京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将关系到我校的声誉、各单位工作的业绩和各完成人的成果。请各单位负责人能重视该项工作,及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交。
北京吉利大学科研处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草案)
二 《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三 《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