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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考核激励(含综合绩效考核、干部的考核任免、教职工试用(见习)考核)、教育培训、辞职辞聘、贯标工作、职称评聘。
具体内容:
一、向人事处副处长负责,职务目的是解决教职工的考核与激励问题。
二、协助制定学校综合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包括群体考核(即部门考核)与个体考核(即教职工绩效考核);并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状况,及时修订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完成优秀人才的储备工作。
三、负责学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试用(见习)期的考核与管理。
五、负责制定学校岗位培训规划,完善培训制度,包括岗前培训(含入校教育)、岗中培训、脱产培训;并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状况,及时修订完善岗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教职工培训协议的制定、修改与签订;教职工培训费台帐的建立与管理。
七、协助修订完善教职工辞职辞聘程序及条件,负责完成教职工辞职与辞聘(含违纪教职工处理)工作。
八、贯彻评聘分开的原则,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职称评聘与管理办法,完成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九、完成人事处贯标工作。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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