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性教育
校园文明
军训及入学教育
部门简介
工作职责
规章制度
办公室:01060757649
传真:01060757649
邮箱:of.st@gucn.org
 

 

关于补办、换发学生证的通知

学字[2005]47号

 

各学院:

现将学生证补办、换发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证补办、换发范围:

⑴学生证不慎丢失、损坏者;

⑵未办理过学生证的插班生;

⑶因专升本或转专业等其它原因编入相应班级学习者;

⑷因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而需要变更家庭和乘车区间地址者(须出示相关证明)。

2.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京吉学字[2004]19号文件及《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教育和审查,学生补办、换发学生证须填写《补办、换发学生证申请表》(见附件一),若申请补办、换发理由不充分者或申领手续不完整者,不予办理。

3.补办、换发学生证的学生名单经学院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见附件二),同时报Excel电子版。

4.学生证补办、换发所需费用为:换发学生证10元/个,换发学生证及优惠卡20元/个,补办学生证50元/个,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50元/张,补办学生证及优惠卡60元/个。此费用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财务处,学生处凭学院所报材料及财务处所开据的收费收据办理学生证(未办理过学生证的插班生无需收取现金)。

5.学生处不受理学生个人补办或换发学生证。学生证返回各学院后由各学院加盖注册章。

6.补办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10月30日。

 

附件一:《补办、换发学生证申请表》

附件二:《补办、换发学生证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学生证填写说明》

 

 

 

 

 

北京吉利大学学生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