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2005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近期将开展2004—2005 学年度评优评先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P64——65页)
三、评选程序
1、10月16日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04—2005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
2、10月26 日前为班级评审阶段。按有关规定各班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
3、10月31日前为学院评审阶段并公示。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对各班级的评选名单进行严格筛选,然后面向全院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11月13 日前,各学院将校、院两级评优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督导科,事迹介绍材料要附电子版。
5、11月14日--11月25日学生处审核,拟定校、院两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6、11月26日学生处将评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表彰及奖励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评选要求
1、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管理、加强正面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必须认真对待,要严格把关,把真正先进模范学生评选出来,宁缺毋滥。
2、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应当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3、学院上交的推荐的学生名单时同时上交学习成绩单。
4、学院上报名单按计划内和计划外分开上报。
5、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与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处行为督导科申诉,学生处在查明事实后与接到申诉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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