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电话:60752110 |
|
|
|||
email:ddc2110@163.com |
|
||||||
|
|
|
||||||
|
|
|
|
|
||||
![]() |
一、随时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8学时,兼职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学时,听课后应适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 二、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三、每学期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抽查期末试卷、毕业论文,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
|
||||
|
|
|
||||||
四、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生学风问题的意见、学生对教师教风的意见。 五、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六、参与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活动,参与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七、参与学校的各项评估活动。 八、与其他督导员配合,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研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九、每人每学期提交一份教学情况分析报告,对突出的问题,应及时于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 十、专职督导员每年在正式期刊发表1-2篇学术论文,兼职督导员每年一篇。 十一、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